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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暨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 “送法进社区”活动

来源:校园新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08-12-08

        为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提高大学生的法制实践能力和增强广大社区群众法制观念的双重效果,进一步促进社区法制建设、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4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和宜宾学院共同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暨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
  据悉,为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我院法学系精心挑选了100余名热心法制宣传教育公益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作为此次活动宣传志愿者。他们将在宜宾市法建办选择的50个社区中点对点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在内容上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社区工作和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形式上将采取设点宣传、法制讲座、法制培训、以案说法,特别是引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院党委副书记刘维鸿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发表讲话。她说,我们非常感谢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通过“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宜宾学院在校大学生提供了学习实践的平台,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不仅可以锻炼同学们的法律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以为今后开展类似的活动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院党委副书记刘维鸿发表讲话

 

    113名大学生志愿者现场郑重宣誓:我自愿成为一名光荣的法制宣传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弘扬法治精神;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服务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我院学生志愿者进行宣誓

    启动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忠祥主持,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市政府副市长王剑明、市政协副主席李宗清、市司法局局长杨永明以及50个社区代表、全体大学生志愿者等。
  另外,我院普法办公室为开展好校园普法宣传,引导师生员工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携同院团委、法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法律协会在校园内精心策划了“模拟法庭”现场庭审、法制征文、发放普法问卷等系列活动。

 

(文 白静/图 申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