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院纪委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十次全委(扩大)会,专题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纪委委员出席会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历智主持。
会上,王历智首先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监督的通知》、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监督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作为 “卫士的卫士”,在遵规守纪、纪律建设方面要为纪检监察干部立标杆、做表率,提高自觉性,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比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做到易理解、记得住、能遵守、会运用;要结合落实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突出政治建设,精准把握政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采取专项检查或抽查、调研等多种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实效性。

王历智带领与会纪检监察干部逐条学习、讨论《条例》第一章、第二章。与会干部表示,以专题学习会的方式,通过对《条例》逐字逐句的学习讨论,不仅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也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对提高业务能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王历智要求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和掌握《条例》的重要性,精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要制定《条例》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做到原汁原味学《条例》;三要以调研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对纪检委员和各党总支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全体党员切实感受到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供稿/纪委办 编辑/张利 制作/幸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