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于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件,确认宜宾学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誉称号。这是我院自2009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连续三次通过复查合格,持续保留此项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据了解,中央文明委每三年组织评选并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单位,同时对已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去年10月,我院再次接受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并顺利通过,连续三届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广大师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抓细抓实,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深化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养,在持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同时,成功申报成为四川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入了新阶段,为推动学校实现“两大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支撑和精神动力。